
8月10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关于彩礼返还的案件。河北一对青年男女举行婚礼后同居11个月,因没有夫妻之实散户配资官方网站,男方随后起诉要求女方返还相关财物。法院考虑到双方无夫妻之实这一重大情形,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。
新郎贺某出生于2000年,新娘郭某出生于2002年。两人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订婚,并在2024年3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仪式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。由于感情不和,两人自2025年2月开始分居。贺某表示,两人婚前无感情基础,婚后同居生活11个月期间未发生性关系。郭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外出,回家后也与贺某分床居住,拒绝贺某的亲密接触。贺某认为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无法继续忍受,遂于今年5月将郭某诉至河北魏县人民法院,请求判决女方返还相关财物共计25.5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男方前后给女方家彩礼款共计20.4万元,女方家返还男方2600元。此外,男方为女方购买“三金”花费21400元,还为女方购买了电脑、手机等物品,共计花费1.5万元。女方陪嫁包括空调、洗衣机、冰箱、四件套等物品。
法院认为散户配资官方网站,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因此原则上应予返还。但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,还需考虑民间习俗、是否同居、同居时间、是否结婚及过错责任等因素。鉴于本案中双方无夫妻之实这一重大情形,法院判定女方应当承担较多的返还义务。最终,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,女方在男方家的嫁妆准予带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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